自己这个娇养的男朋友会摔倒。
&esp;&esp;是的,娇养的男朋友。
&esp;&esp;在沈雾的记忆里,应缺是他在大学里认识的学弟,学弟年纪虽小,志向却十分远大,对学习并不上心,一心只想找个长期饭票包养自己。
&esp;&esp;学弟除了长相,并不是沈雾喜欢的类型,至少沈雾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一个爱吃软饭的人。
&esp;&esp;对于学弟,他本应该敬而远之,然而他却没能狠下心,反而看着学弟天天挖空心思找人捞金,将自己的一颗心给丢了进去。
&esp;&esp;最后甚至在学弟要和一个富二代吃饭的时候,将人给截胡,一只手拉着人的胳膊,另一只手给小学弟转账一万块。
&esp;&esp;别去了,我请你。
&esp;&esp;学弟眼珠转了转,请这一顿,还是请以后所有顿啊?
&esp;&esp;沈雾吸了吸气:所有。
&esp;&esp;学弟笑盈盈地吻上他的唇,我同意了。
&esp;&esp;学弟从此住进他家,住他的房子,睡他的床,穿他的衣服,吃他的饭。
&esp;&esp;学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,说要做米虫,就坚决不奋斗,整天在家不是吃喝玩乐就是睡觉,连课都不想上,还是他用扣零花钱为威胁,才让对方勉强拿了毕业证。
&esp;&esp;这样一个懒癌成精的人,完全不符合沈雾从前的择偶观念,却又当真让沈雾鬼迷心窍一样愿意为他花钱,将人养在自己家里。